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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管家 / N1 截止日曆:安省加租通知最遲送達日期
指南 · 截止日

N1 截止日曆:未來 12 個月的最遲送達日期

錯過 90 天窗口,漲租只能順延。

一般資訊,不是法律建議。以房東與租客委員會(LTB)官方表格和《住宅租賃法》(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)為準。計算結果為估算,請核對下方官方來源。

2026-11-01 更新:Bill 60(Fighting Delays, Building Faster Act, 2025)對《住宅租賃法》的修改已於 2026 年 9 月 21 日生效,但本頁的漲租規則沒有變化:指引、12 個月規則、提前 90 天書面通知以及 N1、N2、N10 表格都保持不變。這次修改主要涉及驅逐:因欠租發出的 N4,終止日期現在只需在通知送達後 7 天(原為 14 天);LTB 也更新了 N12、L1、L2 等表格,舊版本在 2026 年 11 月 30 日之後不再受理。詳見 N4 欠租指南 和 N12 自住收房指南。

截止日怎麼算

  • 通知須在漲租生效前至少 90 天送達。
  • 郵寄的通知在寄出後第 5 天才算送達,所以至少提前 95 天寄出。
  • 用快遞送達的通知,在交給快遞公司後的第二天(如遇假日則順延)視為送達,所以至少提前 91 天交寄。
  • 12 個月規則同樣適用:漲租不能早於上次漲租滿 12 個月。

未來 12 個月的最遲送達日期

更新於 2026-11-02:適用於每月 1 日生效的加租。須在加租前 90 天送達,速遞提前 91 天,郵寄提前 95 天。

加租生效日親手或電郵送達截止速遞寄出截止郵寄截止
2027-02-01 (2月 2027)2026-11-032026-11-022026-10-29
2027-03-01 (3月 2027)2026-12-012026-11-302026-11-26
2027-04-01 (4月 2027)2027-01-012026-12-312026-12-27
2027-05-01 (5月 2027)2027-01-312027-01-302027-01-26
2027-06-01 (6月 2027)2027-03-032027-03-022027-02-26
2027-07-01 (7月 2027)2027-04-022027-04-012027-03-28
2027-08-01 (8月 2027)2027-05-032027-05-022027-04-28
2027-09-01 (9月 2027)2027-06-032027-06-022027-05-29
2027-10-01 (10月 2027)2027-07-032027-07-022027-06-28
2027-11-01 (11月 2027)2027-08-032027-08-022027-07-29
2027-12-01 (12月 2027)2027-09-022027-09-012027-08-28
2028-01-01 (1月 2028)2027-10-032027-10-022027-09-28

日期不因週末或假日順延;如截止日落在週末或假日,請提早送達。加租亦必須距上次加租至少 12 個月。 加租計算器

日期按與計算器相同的規則算出。其他日期請用計算器。

送達方式(LTB 表格說明)

  • 當面交給租客或單位內的成年人。
  • 放進信箱或平時投遞郵件的地方。
  • 從門縫或投信口塞進去。
  • 用快遞(交給快遞公司後的第二天視為送達),或郵寄(寄出後第 5 天視為送達)。
  • 只有在租客書面同意接受電子郵件送達時,才能用電子郵件送達。
  • 不能只貼在租客門上。

打開漲租計算器

官方來源

規則最後核對日期:2026-11-01。